您当前的位置:阳光服务大厅--> 详细信息
 编号: SST000120251059   来信人: 杨**  
 来信时间: 2025-06-26   服务类型: 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省级12345转办请于6月30日前办理完成 
 来信内容: 010320250624000022 杨先生 17620557253 长沙转接诉求人来电反馈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长沙县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强制要求设计学院大二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如果不参加实习就不发放毕业证7月15日开始实习其不认可诉求投诉该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实习要求核查处理 承办单位回复结果必须包括办理机构或人员办理时间办理过程简介办理结果回访具体时间回访情况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信息如 单位签收热线工单后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到地点核查经协调或安排已于时间完成处理同时于时间联系市民是否本人接听告知怎样的处理结果市民表示满意或对政策不理解处理结果不满意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5-06-27 
 处理结果: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学校实习实践工作安排。为了加强产教融合,学校与企业携手开展“订单班”培养模式,企业与学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我校2023级学生进入大三后,大三第五学期安排至校企合作企业开展教学实践。学生可在第五学期赴为学校提供实践平台的校企合作企业参加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成绩合格可置换第五学期校内课程成绩;不参加第五学期教学实践的学生,暑假后,如期返回学校完成校内学习任务。学校目前还未开展岗位实习安置工作,岗位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因此不存在“统一组织大二学生实习”的问题。
2、关于二级学院的实习实践安排。因投诉人不愿透露所在二级学院,经文本字面信息,我校并无“设计学院”,但是有设计相关专业。因此,6月27日向设有设计专业的学院进行了情况核查了解,设计相关专业学院原学院为信息工程学院,本周刚刚专职现代服务学院管理。经了解,该院对于2023级学生是否在第五学期参加教学实践,由学生自愿选择,不作强求。
3、关于“不参加实习,不发放毕业证”问题。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岗位实习为教学环节,一般为6个月。岗位实习作为一门课程,所修得学分计入毕业学分。若学生本人不符合“免实习”条件,且不参加实习,则岗位实习无学分。

经了解,学校不存在强制实习情况。您不愿意告知真实的学院归属,无法进一步了解情况。如您掌握相关真实情况,可与我校实习培训中心取得联系:0731-86204809。我校实习培训中心将进一步核查,严查一切不按照学校教学实践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开展工作的行为。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