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阳光服务大厅--> 详细信息
 编号: ZXX005320250094   来信人: 周**  
 来信时间: 2025-07-02   服务类型: 政策咨询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关于我们学校助学贷款的咨询 
 来信内容: 我是24级的新能源专业的学生在大一期间外出兼职在暑假期间想去打暑假工然后自己解决学费问题但是自己能力有限没有找到合适的的暑假工所以来咨询一下学校的助学贷款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5-07-07 
 处理结果: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目前湖南省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如下:
1.资助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湖南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读学生。
2.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含预科生或普通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⑤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⑥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首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然后,上传申贷材料。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4.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5.贷款贴息
2024年秋季学期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70个基点执行,现行利率为2.8%。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6.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不展期。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5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借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助学贷款手机APP、POS机、代理银行机构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