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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SST000120251247   来信人: 肖**  
 来信时间: 2025-07-11   服务类型: 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省级12345转办请于7月18日前办理完成 
 来信内容: 010320250709000989 肖女士 15074782678 长沙转接诉求人来电反馈其是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学校的学生长沙市长沙县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学校强制学生在学校指定的合作单位进行实习其认为损害学生自主选择权益诉求希望学校可以让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 承办单位回复结果必须包括办理机构或人员办理时间办理过程简介办理结果回访具体时间回访情况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信息如 单位签收热线工单后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到地点核查经协调或安排已于时间完成处理同时于时间联系市民是否本人接听告知怎样的处理结果市民表示满意或对政策不理解处理结果不满意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5-07-15 
 处理结果: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与您提供的电话号码“15074782678”联系,对方表示自己并非学校学生或家长,对此事并不知情。学校政策规定第5学期为企业教学实践,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条“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我们再次组织了23级辅导员学习了上级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向学生做好政策宣讲和解释工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