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阳光服务大厅--> 详细信息
 编号: ZXX005320250096   来信人: 彭**  
 来信时间: 2025-07-24   服务类型: 政策咨询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申请自主实习 
 来信内容: 汽车学院学生第一批出去实习从校企合作公司离职申请自主实习在家长明确知情自主实习企业单位且同意的情况下自主实习单位是否可以为非直系亲属企业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5-08-08 
 处理结果:
7月24日我部门接到信件,经与政策咨询件提供的电话号码“13723879214”联系,并告知相关政策。学校政策规定第5学期为企业教学实践,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条“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我们再次组织了23级辅导员学习了上级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向学生做好政策宣讲和解释工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