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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ZXX005320250098   来信人: 杨**  
 来信时间: 2025-07-26   服务类型: 政策咨询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申请自主实习 
 来信内容: 我一开始被公司录取了然后公司说不要我了现在我申请自主实习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5-08-22 
 处理结果:
您好,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岗位实习为一门课程,无法取消。我校第5学期为教学实践,实习安排在第6学期。
您如若需要自主实习,可在第6学期在如何要求的条件下,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条“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实习管理规定,对自主实习的企业规模、实习岗位与专业相符程度、企业指导老师等提出审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