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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SST000120251427   来信人: 陈**  
 来信时间: 2025-08-19   服务类型: 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省级12345转办请于8月22日前办理完成 
 来信内容: 010320250815000681 陈女士 18075175071 长沙转接诉求人来电反馈其是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长沙县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土桥地铁站2号口步行440米2023级学生该校要求2023级所有学生前往学校合作的企业实习不允许自主实习现诉求人在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实习其表示需要自主实习联系学校被拒绝诉求要求学校同意自主实习或者取消实习 承办单位回复结果必须包括办理机构或人员办理时间办理过程简介办理结果回访具体时间回访情况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信息如 单位签收热线工单后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到地点核查经协调或安排已于时间完成处理同时于时间联系市民是否本人接听告知怎样的处理结果市民表示满意或对政策不理解处理结果不满意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5-08-22 
 处理结果:
您好,8月21日我部门接到信件,实习培训中心主任拨打了投诉人电话,无人接听。因已到回复时间,现针对该生投诉内容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要求自主实习”问题。 为了加强产教融合,学校与企业携手开展“订单班”培养模式,企业与学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我校2023级学生进入大三后,大三第一学期安排至校企合作企业开展教学实践。学校目前还未开展岗位实习安置工作,岗位实习安置在第6学期。 二、关于“取消实习”问题。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岗位实习为一门课程,无法取消。我校第5学期为教学实践,实习安排在第6学期。 该生如若需要自主实习,可在第6学期在如何要求的条件下,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条“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实习管理规定,对自主实习的企业规模、实习岗位与专业相符程度、企业指导老师等提出审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