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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TXX005320250060   来信人: 杨**  
 来信时间: 2025-10-30   服务类型: 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贫困认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材料与实际在校生活时的情况不符存在虚假填报情况 
 来信内容: 举报信息工程学院团学干部兼人工智能2302班班长马艺菲与其在校及实习情况严重不符合为获取国家励志奖学金虚假填报材料举报原因 1家庭情况存在虚假填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如附件其属于城镇居民户口父母均在湖南省邵阳市名匠分公司务工其父亲年均收入17000元母亲年均收入12000元年均总收入29000元与去年的所填写的年均总收入51000元相差接近2倍具网上查找资料显示年收入低于30000元的家庭属于赤贫困户其家庭经济情况应该只能维持基本生存问题无法满足其余支出但其家庭经济情况居然能满足其旅游之前在她的朋友圈看到了因为其害怕被举报可能有些被删除掉了之前课间的时候听他们聊天提起过显示日期设为了3天内的 2实习情况其利用师生关系打比赛创业为由注册皮包公司规避实习我们班上的好几个同学和人工智能2301班上的好几个同学均在其皮包公司进行所谓的创业实习实际都是各回各家规避实习因为近期我找信息工程学院二教307陈老师举报举报无果老师片面调查敷衍了事还可能通知了她那些同学可能开始纷纷更换工学云实习企业了我和其中一个同学聊天得知他也在其公司并且开始换企业了然后细问他就没回消息了若真如其所说家庭经济条件年均人收入才7250元还会搞这些虚假的东西吗难道不应该踏实的实习分担家庭经济压力 特此向学校领导举报希望领导校长能公平公正处理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同学得到国家的帮助让虚假伪造者得到应有的处理 
 附件: 屏幕截图 2025-10-30 100929.png  微信图片_20251030102136_288_10.jpg  微信图片_20251030102137_289_10.jpg  微信图片_20251030102139_291_10.jpg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5-11-07 
 处理结果: 您 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学校高度重视,学工部协商信息工程学院立即开展专项核查,现回复如下:

1. 关于马艺菲同学贫困认定资格及虚假填报的问题

经核查,马艺菲同学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贫困认定流程合规,符合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不存在虚假填报问题。其父亲患糖尿病需长期中药调理,本人患有慢性浅表性胃炎等疾病,家庭有 22.45 万元贷款,收支基本持平无大额结余,且需抚养未成年弟弟,符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中 “家庭经济因素(收入、债务)”“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家庭负担)” 的认定依据要求。贫困认定严格遵循该文件明确的 “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 流程,2024-2025 学年经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后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2. 关于马艺菲同学自主创业影响贫困认定资格的问题

该质疑不成立。马艺菲同学的公司成立于 2025 年 5 月 25 日,初衷是参与大学生创新大赛,属于在校创新创业实践,并非盈利性商业经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认缴制”,未实际出资,资金仅来源于学校项目补助及省赛奖金,未使用家庭资金、未增加家庭经济负担。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 的原则,文件未将在校创新创业实践列为排除条件,其创业行为与家庭经济困难属性无冲突。

 3. 关于马艺菲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的问题

经核查,马艺菲同学 2024-2025 学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相关规定。2024-2025 学年其平均成绩 90.13分,专业排名第一,无不及格科目,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二等奖,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 “优秀”,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满足满足《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中 “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的核心申请条件。评选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 “个人申请 — 班级评议 — 学院评审 — 学院公示” 流程推进,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4. 关于马艺菲同学利用公司便利帮助同学规避实习的问题

该质疑不成立。经核实聊天记录,马艺菲同学曾多次在工作群内发布 “长沙拍素材”“湘潭拍公司” 等实习任务安排,明确集合时间、地点及物资准备要求,班级多名同学反馈确认并实时汇报行程。上述情况证明其已切实组织班级同学开展实践类实习工作,不存在 “规避实习” 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