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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ZXX005320260014   来信人: 王**  
 来信时间: 2026-03-09   服务类型: 政策咨询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返家乡的志愿时长 
 来信内容: 想请问一下团委这边关于返家乡社会实践的志愿时长是由哪边加 县委说他们只开具证明材料 学校这边说认同 但是我的时长加不加都在互相踢皮球 社会实践是我自愿参与的 但是这个志愿时长也是我应得的 但是因为这个事从开学被这里踢到那里 如果都给不了志愿时长那我会像当地县团委去这件事不能说大学生去返家乡社会实践 连个志愿时长都不加 如果学校这边可以加会省去很多麻烦 有相应证明材料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6-03-16 
 处理结果: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你反映关于“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时长认定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所参与的“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属于地方团委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你提及的县委已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该材料可直接作为参与志愿服务的有效凭证,无需再次录入志愿时长。我校团委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对你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答复,你对我校处理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