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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TXX005320260014   来信人: 迪**  
 来信时间: 2026-04-02   服务类型: 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关于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周峰同志的工作作风问题 
 来信内容: 尊敬的学校纪委 现就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周峰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周峰现任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一主要违纪事实 在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周峰利用党总支书记职务身份通过私下谈话打招呼等方式对部分党员进行拉票游说直接干预影响党员自主投票意愿严重破坏民主评议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属于典型的非组织活动周峰作为领导干部明知故犯性质更严重影响更恶劣 二违纪依据 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三举报请求 1 恳请由学校纪委直接独立调查处理不交由学院内部核查因学院相关班子成员存在共同违规相互包庇问题内部核查无法保证客观公正 2 对民主评议中受人为干扰程序违规形成的结果依法依规予以撤销并重新规范公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 对周峰在民主评议中拉票助选违规干预投票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党员民主权利和基层党组织正常政治生态 以上内容均属实恳请各级纪委秉公执纪严查彻办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6-04-15 
 处理结果:
你好,你的留言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6年4月8日,组织部与投诉电话13112314569联系,电话音提示此号码没有开通语音通话功能,联系未果;调取了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上报的2025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资料;调取了周峰同志所在的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资料(包括汽车党总支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得票情况、第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第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记票结果照片、周峰和丁泽峰同志委托投票的委托书截屏等);4月8日上午8:30在双创大厦525会议室,分别和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党员9位同志进行谈话。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人员情况:
共有党员12名:胡元波、郭可怡、陈兴、李丽云、晏秀娟、张艳丽、刘亚能、江银峰、肖晓芳、丁泽峰、丁佳金、周峰,支部书记李丽云;
(二)2025年组织生活会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3月25日下午2:00,地点在汽车楼314教室;
2.会议当天到会情况:应到12人,实到10人,周峰、丁泽峰2人因公出差,没有参加组织生活会;
3.会议投票情况:周峰优秀5票、合格5票;肖晓芳优秀6票、合格4票;胡元波优秀7票、合格3票。
4.委托投票情况:2026年3月26日上午9:58、9:59,丁泽峰和周峰同志分别将个人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发信息给支部书记李丽云同志,委托其代为投票,他们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都是周峰、胡元波、肖晓芳等3人。
5.支部最终上报的得票情况:周峰优秀7票、合格5票;肖晓芳优秀8票、合格4票;胡元波优秀9票,合格3票。
(三)谈话了解的情况:
经谈话了解,9名党员同志均表示没有出现私下打招呼,拉票等情况,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投票流程及投票结果没有异议。
二、调查结论
经调查,周峰同志在组织生活会议当天因工出差没有参加会议,没有发现其在2025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利用职务身份,私下打招呼进行拉票游说,影响干预其他党员同志投票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规定(此规定同样适用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中的无记名民主测评环节),汽车工程学院第二党支部在2025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因周峰、丁泽峰出差未能参加会议,会后他们均以委托方式请支部书记李丽云同志代为投票,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
周峰同志作为党总支书记,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不够,负有不可推卸领导责任;支部书记李丽云同志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四、处理建议
(一)汽车工程学院第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以2026年3月25日下午投票结果为最终结果;
(二)对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周峰及第二党支部书记李丽云同志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