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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TXX005320260016   来信人: 李**  
 来信时间: 2026-04-03   服务类型: 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学校食堂不作为 
 来信内容: 今天我在学校二食堂营养大餐打饭吃到一半我发觉嘴中不对经我吐出来一看是一小团绳子我有点震惊发愣我找到打饭窗口叫阿姨帮助我叫食堂负责人出来一下吃到这个心中定然是生气的我时常在学校校园墙上刷到同学们吃出一些异物没想到今天发生到自己身上了食堂负责人到来他看到之后和我说给我退饭钱在打一份我和他争论他宛若一台没有自己思想的机器只会重复的说我给你退饭钱我不敢想那个绳子是从拖把上掉下来的还是那块抹布上的我感到反胃面对一个这样的负责人我深知自己无力抵抗所以来此写下这份投诉此事绝非偶然疏忽而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重失职卫生标准彻底失守对学生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极度漠视的恶劣行为直接突破了最基本的卫生底线性质极其恶劣本人保留向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投诉的权利若学校未及时公正处理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到底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6-04-07 
 处理结果:
你好,收到你关于在二食堂营养大餐窗口就餐时吃到绳状异物,向食堂负责人反馈后仅被退还餐费、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投诉后,后勤处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处置,过程如下:1.及时约谈核实,明确问题症结
后勤处高度重视此次投诉,于4月7日上午组织召开食堂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会议,通报事件情况,对二食堂管理不到位、现场处置不规范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责任,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会后第一时间约谈二食堂负责人,核实事件经过,确认食堂在食材加工环节存在异物排查疏漏、现场处置不规范问题。
2.主动沟通学生,落实赔偿事宜
4月7日中午,与你在办公室当面沟通致歉、说明处理方案,向你支付十倍赔偿款100元,你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3.依据考核标准,依规进行处理
根据《学院食堂管理考核标准》第12.3条“师生投诉属实,每次扣5—20分,扣除经营管理保证金500—2000元”的规定,结合本次事件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 月度考核对二食堂扣5分
- 扣除经营管理保证金500元
下一步,后勤处将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完善食材异物排查流程,规范投诉处置方式,加强食堂日常督查与全员安全培训,跟踪整改进度、回访投诉学生,并安排学生在中午就餐高峰期于服务台值守收集师生意见,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提升服务质量。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