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阳光服务大厅--> 详细信息
 编号: HXX005320260009   来信人: 刘**  
 来信时间: 2026-05-25   服务类型: 求助帮扶 
 受理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主题: 体育课被撞断眼镜责任咨询 
 来信内容: 5月25日上午第二大节篮球课大概1030-1050吕航老师 区域为从操场看台楼看篮球场上半区域从左往右数第二个球框 我在打篮球完成三步上篮动作收球后被他人从后方撞击眼镜撞到下眼眶致一只眼镜腿完全断裂当时未看清撞击的同学 后向老师反映未找到当事人无人承认按对方不小心的自甘风险处理在泽润超市自费更换镜框花费160元 事后搜了一下相关规定已完成动作离场时从背后被撞适用过失侵权而不是正常的体育运动风险若再查监控可以找到那名同学要求赔偿部分吗? 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6条自甘风险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回文单位: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阳光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2026-05-29 
 处理结果:
针对2026年5月25日体育课期间,刘子成同学在课堂运动过程中被同学无意碰撞、个人眼镜不慎损坏的问题,公共课部高度重视学生诉求,第一时间对事件现场、课堂情况进行初步核查。结合本次事件实际情况及校园事件处置工作规范,现将现阶段核查进展、后续处置安排回复如下。
经初步核实,本次事件发生于正常体育课堂集体运动环节,属于体育运动中突发的意外碰撞事件,无学生主观恶意打闹、故意冲撞等违规违纪行为,核心为课堂运动过程中的突发性意外财物损坏事件。事件发生当时,现场授课教师第一时间对刘子成同学进行了情绪安抚及身体状况检查,确认其无身体磕碰受伤,仅造成眼镜损坏的财物损失。目前,因现场人员流动较大、瞬时运动场景复杂,暂未现场核实到涉事碰撞学生身份信息。
为彻底查清事件全貌、精准厘清相关情况、妥善处置本次财物损坏问题,我部已启动溯源核查工作。下一步将正式申请调取事发时段校园场地监控视频,通过监控画面逐帧核查、比对人员信息、还原完整事发经过,精准核实涉事学生身份、碰撞场景及具体事发细节。待完成监控核查、锁定相关人员信息后,我部将第一时间联系涉事学生、对接双方当事人及辅导员,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组织双方沟通协商眼镜维修、更换等相关善后事宜,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本次财物损坏纠纷,切实保障刘子成同学的合法权益。
同时,针对本次课堂出现意外碰撞、事发后无法当场锁定涉事人员的问题,我部深刻复盘体育课堂管理短板。后续将进一步强化全校体育课堂安全管控,压实授课教师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课前安全警示教育、课中分区管控、动态巡查值守制度,重点加强集体跑动、集体对抗类运动项目的现场秩序管理,细化课堂人员管控、区域划分、风险预警等工作举措,全力规避运动碰撞、财物损毁、人身受伤等各类课堂意外。同时常态化开展体育运动安全、突发意外处置、课堂秩序遵守等专题教育,全面提升学生安全运动、自我防护及规范参与课堂活动的意识。
本次事件我部将全程跟进、闭环处置,监控核查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刘子成同学同步核查结果及后续处置方案,及时反馈最新进展。后续我部将持续优化体育教学安全管理体系,补齐课堂管理漏洞,全力为全体学生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体育教学环境,切实守护学生校园学习生活安全。